本报记者 李健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改革,通过拓展监督范围、优化监督方式,成功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双重转型,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监督范围全域延伸 构建四级联动闭环体系
打破“聚焦局部”的监督局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着力推动监督范围向“覆盖全域”扩面延伸,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在监督主体覆盖方面,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平台,搭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监督联动体系,形成“预警—反馈—督办—整改—审核”闭环管理机制。
在重点领域覆盖方面,监督工作始终紧扣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重大战略实施、群众切身利益等关键领域,动态调整日常监督重点,精准发力保障各项发展任务落地见效。资金项目覆盖方面,在全面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督要求的基础上,持续扩大监督覆盖面,今年已将内蒙古各级部门预算资金及185项自治区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朝着“全面监督”目标迈出关键一步,实现财政资金监督无死角。
监督模式系统升级 精准预警筑牢安全防线
围绕“防风险、促规范”核心目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推动监督模式从“事后提醒”向“系统联动”转型升级,以精准预警提升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资金管理办法,将各项规范要求转化为193条具体预警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平台。这些规则既涵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及时使用的共性规则,也针对不同类型资金特点细化个性化预警规则,实现风险防控的精准化与灵活性有机统一。以“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款”问题为突破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采用业务防控与技术防控相结合的方式,将监督关口前移至资金支付环节,从源头遏制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筑牢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防线,推动预算执行更加规范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