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盟市做好项目储备,成功申报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列入国家支持范围,共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8亿元。
6个示范工程分布在6个盟市:黄河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6.07亿元;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5.54亿元;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5.42亿元;北方防沙带(乌兰察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5.52亿元;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攻坚区(包头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5.54亿元;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阿拉善左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5.19亿元。
(据《内蒙古日报》记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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