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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本报讯(记者 贺向军)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消保中心”)日前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全面落实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成效与经验。消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消保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查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方式,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持续转变,服务意识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化学习教育,强化思想引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融入日常,通过“以案说纪、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克己奉公、为民办事。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将消保中心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作风建设入脑入心。二是要聚焦薄弱环节,提升维权效能。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技能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维权流程。针对新型消费维权纠纷,进行专业学习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保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消费预警信息以及消费维权知识等。三是要健全制度机制,巩固融合成果。建立作风建设与消保工作融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强化监督问责,对消保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在每一次消费维权中都能感受到作风转变的温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消费维权工作永无止境。消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此次总结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更实的作风、更硬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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