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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消费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召开 “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民风”交流研讨会 “月月3·15——共筑满意消费   守护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在锡林郭勒乌拉盖举行 牢记“四不”原则 谨防升学招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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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3·15——共筑满意消费 守护美好生活” 宣传活动在锡林郭勒乌拉盖举行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刘哲)2025年8月15日,“月月3·15——共筑满意消费 守护美好生活”宣传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新时代广场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主办,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消费者协会、乌拉盖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拉盖消费者协会承办,以“打造旅游市场放心消费”为主要内容,旨在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指部副主任吕彦玲、中国消费者报社通联发行部主任张磊等领导出席活动,来自相关部门代表、商家代表、媒体记者和消费者代表等共同参与。

活动伊始,中国消费者报社通联发行部主任张磊致辞表示,放心消费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内蒙古消协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在保障诉求渠道畅通、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等方面成效显著。中国消费者报社将与内蒙古各级消协组织携手,加强消费维权新闻宣传,为打造放心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发表讲话。他指出,乌拉盖管理区在消费环境建设上走在前列,当地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为自治区提供了宝贵经验。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消协组织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数量同比增长,为消费者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他还提出三点希望,即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化消费维权协同机制,广大经营者要坚守诚信底线,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广胜致辞称,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月月3·15”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节日维权”推向“日常守护”。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以“五个放心”为核心,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经营者要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新闻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共同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致辞结束后,现场为6户“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颁发牌匾,鼓励商家诚信经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随后,参会人员前往镇内超市和各景区实地了解消费维权站点、线下无理由退货和放心消费示范店运行情况。消协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消费维权知识讲解,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强化了商家的诚信经营理念,为营造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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