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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应继续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更好发挥金融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
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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