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7月1日起,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从工资支付与清偿、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6方面提出54条政策内容,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条块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打造工资支付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欠薪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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