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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政策解读 5部门联合发文: 30条举措赋能广州南沙金融开放创新 避险情绪降温带动国际金价跳水,国内足金饰品价格跌破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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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 年 05 月 19 日 星期一   02

5部门联合发文: 30条举措赋能广州南沙金融开放创新

本报记者 贺向军

为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六大维度提出30条创新举措,旨在将南沙打造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一、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完善创新创业金融生态

《意见》提出以多元化金融工具支持南沙重点产业发展:

科技金融创新:鼓励“贷款+外部直投”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投资科创企业,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路径,推动科创企业通过科创债、股债混合融资等方式拓宽资本渠道。

先进制造赋能:引导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关键共性技术,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科创票据等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数字与海洋经济:建设区块链与金融融合的数据算力中心,推动广州数据交易所与香港数字资产平台对接;鼓励开发海上保险产品,支持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股权融资。

青年创业扶持:港澳青年及创业项目可同等享受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便利跨境开户与就业,探索“金融+孵化”联动机制。

二、深化跨境金融便利化,打通粤港澳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民生金融领域,《意见》推出多项突破性措施:

支付与信用创新: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范围,试点信用卡。视频面签;允许南沙与港澳银行内部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征信产品互认,港澳居民信用信息可在港资/澳资银行共享。

数字人民币应用: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鼓励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提升跨境支付效率。

专业人才协同:支持粤港澳院校共建高级金融学院,建立跨境金融人才库,推动金融执业资格互认,吸引国际化人才参与南沙建设。

三、发展特色金融业态,构建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意见》围绕绿色、数字、航运等领域部署特色金融服务:

绿色金融突破: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电力期货、新能源品种,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基于碳账户提供差异化融资,推动绿色建筑认证与绿电消费挂钩金融支持。

数字金融前瞻布局:支持生成式AI在智能信贷、风险控制等场景应用,建立数字金融智库,推动跨境数字金融项目合作。

航运金融与资管中心:鼓励海运费人民币结算,创新航运保险产品;建设跨境资管中心,扩大“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资金管理总部。

租赁与保理创新:取消船舶/飞机境外融资资本金限制,允许外币租金支付,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业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四、推进市场互联互通,构建规则衔接新高地

在金融市场协同方面,《意见》提出多项制度创新:

账户与结算优化:拓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银行,允许境外机构人民币账户资金转存定期/大额存单,提升跨境资金管理便利性。

期现货市场联动: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合作开发跨境品种,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特定期货期权交易,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

保险与投资开放:合作开发跨境医疗险、车辆保险等产品,试点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探索债券发行机制、评级标准与港澳互认。

五、扩大开放与风险防控并重,夯实金融治理基础

《意见》强调在开放中守牢风险底线:

制度型开放探索:对标CPTPP、DEPA等国际规则,试点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吸引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等机构,建设国际金融岛、期货产业园等平台。

监管科技与法治保障:构建“中央+地方”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搭建粤港澳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强化反洗钱合作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跨境资金监测:加强对资本流动、新型金融业务的风险研判,建立早期预警与处置机制,确保金融创新行稳致远。

六、政策落地路径:清单化授权与跨区域协同

为确保政策见效,《意见》明确:

组织保障:国家金融监管驻粤机构会同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支持南沙以“清单式”申请改革授权,强化与港澳“一盘棋”统筹。

配套支持:在住房、出入境、职业资格等方面出台人才政策,吸引金融专业人士集聚,为制度创新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南沙此次政策突破是金融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一步。随着30条举措落地,南沙有望成为跨境金融规则衔接的“试验田”、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的“创新极”,为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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